發(fā)生口角沖突致人輕傷 少年沖動擔刑責
寧德網消息(寧德晚報記者 吳寧寧 通訊員 潘羽洪) 校園本該是虛心向學、文明禮讓的一方凈土。血氣方剛的少年卻因與同學發(fā)生口角揮拳相向,造成對方輕傷二級。面對法律的制裁,加害人小張悔恨不已。
據了解,2018年4月某日上午9時,福安市某校學生小張在上實驗課時,與同學小鄭發(fā)生口角。沖動之下,小張朝小鄭臉部揮了一拳,造成小鄭雙側鼻骨骨折、左側鼻額逢分離,經鑒定,小鄭傷情屬輕傷二級。案發(fā)后,小張法定代理人和小鄭法定代理人達成賠償協(xié)議,賠償小鄭損失人民幣14000元,并取得小鄭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諒解。2018年9月7日,福安市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小張?zhí)崞鸸V。9月17日,福安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小張拘役六個月,緩刑一年。
檢察官表示,“沖動是魔鬼”,校園內同學間的爭吵、糾紛,應以正確方式處理、解決,避免因一時沖動付出慘重的代價。
責任編輯:陳淑琴